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咨询茂名专业合同律师实际违约包含哪些类型

2020-10-09 11:30 来源:zlw003
核心提示:在合同法里,违约的形式有很多种,有些人会延迟履行约定,还有的会直接拒绝去履行,这些都是属于实际履行,但是实际履行不仅只有这几种类型,还有很多种。那么实

在合同法里,违约的形式有很多种,有些人会延迟履行约定,还有的会直接拒绝去履行,这些都是属于实际履行,但是实际履行不仅只有这几种类型,还有很多种。那么实际违约包含哪些类型?预期违约与实际违约有什么关系?
 
咨询茂名专业合同律师实际违约包含哪些类型
1、拒绝履行
拒绝履行是在合同履行期到来后,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。在一方拒绝履行的情况下,另一方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,有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金和损害赔偿责任。
2、迟延履行
迟延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的履行违反了履行期限的规定。在迟延履行的情况下,非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迟延履行的违约金,在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情况下,还有权要求赔偿损失。
3、不适当履行
不适当履行是指当事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,即履行具有瑕疵。《合同法》第111条规定:质量不符合约定的,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。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,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,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,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、更换、重作、退货、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。
4、部分履行
部分履行是指合同虽然履行,但履行不符合数量的规定,或者说履行在数量上存在不足。在部分履行的情况下,非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按约定交足数量,也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,在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情况下,还有权要求赔偿损失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第一百一十一条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,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。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,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,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,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、更换、重作、退货、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。
 
咨询茂名专业合同律师预期违约与实际违约有什么关系
1、违约时间不同
实际违约发生在合同履行期已经届满后,预期违约发生在合同履行期到来之前。
2、提起违约责任的时间不同
预期违约的违约责任只能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前提出,而实际违约的违约责任可以在违约行为发生后的一段时间内提出。
3、两者的表现形式不同
预期违约行为表现为未来将不履行义务,可以转化为实际违约或因违约方违约意思的撤销而消失,即预期违约只是一种违约的可能,而不像实际违约那样表现为现实的、客观存在的违约行为。
4、违约的形态不同
预期违约是对整个合同的毁弃,是对诺言的完全违反。实际违约则包括不履行、延迟旅行、不适当履行和其他不完全履行等多种样态。
5、两者的处理方式和导致的后果不一样
预期违约行为发生后,债权人可要求违约方提供履行担保,在得到必要的履行担保后,合同可以继续履行,否则债权人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,并可以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要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,把自己的损失降到最小。而实际违约行为发生后,实际的损失已经形成,无法挽回,债权人只能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。
 
以上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内容,由此可知,拒绝履行是在合同履行期到来后,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。如其它疑问,欢迎向茂名专业合同律师发布法律咨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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